温馨提示

1、建议不要选择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的宠物,不要进行预付定金、线上转账/汇款等,以防被骗。

2、建议与商家协商时明确价格、运费、支付方式、宠物健康情况、托运方式等问题。

3、该信息由用户自行发布,列表网不介入任何交易过程,请仔细阅读防骗提示,谨防上当受骗!

详情描述

供求:
出售
品种:
阿拉斯加犬
年龄:
3个月
疫苗情况:
3针
性别:
公母均有
驱虫情况:
已驱虫

1.甲方需将狗只的出生情况、注射疫苗、目前的健康状况、饮食习惯、生活习性等有关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2.乙方看中甲方犬只后 A.乙方必须付清全部款项给甲方才可以把犬只带走。

B.乙方如需在甲方处订购狗只(可预定未出生的或者已出生但还不适合带走的狗只),需要支付不少于原狗只价格百分之三十的订金,并订立取狗期限,逾期不取狗者订金不予退还。甲方在乙方取狗之前,有责任确保所订狗只的身体健康准时交付狗只给乙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所订狗只进行改动、更换、出售,如所订狗只在乙方取狗之前不幸去世,全额退还订金,如所订狗只在乙方取狗之前不幸患严重疾病,甲乙双方可再次通过协商治疗、更换狗只、退还订金来妥善解决问题。

C.甲方在规定交付犬只给乙方之前履行如下服务: (1).犬只交付之前保证幼犬的健康。

(2).负责规定程序的头两次进口犬类免疫疫苗。

(3).第3次疫苗在犬只到达甲方28天后,在完全健康的状况下由乙方带回甲方注射 (4).负责规定程序的犬只驱虫(每次注射疫苗后5-7天进行驱虫)。

3.乙方领回所买犬只后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饲养方法喂养,才可以享受第4条。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第5条享受的犬只健康保证(饲养手册另附)。

4. 按照国际通用的惯例甲方保证售后犬只7日内无疾病,若出现细小,犬瘟热等疾病 甲方须告知乙方如何治疗。

5.狗只售出后3月内,乙方不得擅自带狗只到宠物医院、宠物市场,因上述地方存在大量病毒,如遇紧急情况必须先知会甲方,如乙方在没知会甲方的情况下擅自带狗只到上述地方,视乙方主动放弃此买狗须知第4条的权利(即七天的健康保证)。此外,乙方有避免让狗只接触病犬、陌生犬只的义务,以防止出现致命病毒传染、咬伤等情况,如乙方家中3个月内有病犬死亡史,必须对家居进行彻底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