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如发现非法商家,欢迎广大网民举报,举报电话:4000-999-800。

2、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

3、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详情描述

办事流程及手续:本市大中专院校招收的新生,生源地是省内的不迁移户口,生源地是省外的,迁移户口采取自愿,需持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迁移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本市生源退学的,持学校保卫部门或学生处出具的退学证明、迁移证,到原迁出地派出所落户。

非本市生源在市内四区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由大连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在户口迁移证背面或大中专毕业生学生户籍证明加盖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非本市生源到我市其他地区就业的毕业生,由就业所在地人事局在户口迁移证背面或大中专毕业生学生户籍证明加盖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毕业生凭毕业证、已盖章的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生学生户籍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大连市生源毕业生拟在生源地就业的,户口可直接归户。毕业生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原迁出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

本地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手续:本地生源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生学生户籍证明等直接到原迁出地派出所办理。

凡应届大学专科毕业生落户市内四区的,由市人事局每年下发专科生紧缺专业目录,就业所在地派出所按照当年下发的专业目录办理落户,落户手续及程序均按上述规定。